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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(2/3)页
南停留的地方,全都是合同里的“坑”。
十分钟后。
顾南合上合同,把它轻轻扔回桌上。
“林总监。”
顾南看着林宇,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,“这份合同,是拿来签的,还是拿来签‘卖身契’的?”
林宇的笑容僵了一下:“顾导这话怎么说?条款都是行业标准……”
“第三条,‘乙方(我方)在B站发布的内容,平台拥有全球范围内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’。”
顾南指了指合同,“独家我可以给,但‘转授权’是什么意思?意思是你们可以把我的片子卖给奇异果、卖给企鹅,钱你们赚,我只能拿死定额?”
林宇的眼神闪烁了一下:“这个是可以谈的……”
“第四条,‘关于IP衍生品的开发权利,甲方(B站)拥有优先代理权,且享有50%的分成’,且仅授权会员购渠道最为唯一一级分销平台。”
顾南的声音冷了下来,“林总监,咱们都是千年的狐狸,就别玩聊斋了。特摄片靠什么赚钱?靠视频流量吗?不,靠的是周边,是玩具。”
“你要拿走我一半的玩具利润?你知道这是多少钱吗?”
“而且……”
顾南身体前倾,压迫感十足,“第六条,‘若乙方违约,需赔偿签约金的十倍及平台推广成本’。这个‘推广成本’怎么算?你们说投了一千万就是一千万?到时候我把底裤卖了都赔不起。”
会议室里一片死寂。
旁边的张律师额头上冒出了冷汗。
这特么是大学生?
这老油条啊!
每一个点都踩在了法务部精心设计的“模糊地带”上。
林宇收起了轻视之心。
他意识到,眼前这个年轻人,绝不是那种给点流量就会感恩戴德的愣头青。
“那顾导的意思是?”
林宇沉声问道。
“独家播放权,可以给你们,但仅限中国大陆地区。海外版权我要自己留着。”
顾南竖起一根手指。
“周边衍生品权益,完全归‘追光工作室’所有。B站只负责视频流媒体的运营,不参与任何实物商品的开发分成。”
“至于违约金……”
顾南笑了笑,“按照合同法的最高标准来,三倍。别搞什么‘推广成本’那种虚头巴脑的东西。”
“这不可能。”
林宇下意识地拒绝,“周边权益是大头,平台给了流量支持,拿点分成是行规。而且海外版权……”
“林总监。”
顾南打断了他,语气平静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自信,“你知道我手里拿的是什么吗?”
“圆谷的授权,这样一家倒闭的公司授权不值钱。”顾导。
“不。”顾南摇了摇头。
“圆谷不重要,但我脑子中的东西,很重要”
“现在的视频版权大战很激烈,企鹅/奇异果乃至那个什么酷都要压你们一头,你们清楚。B站想要在长视频领域弯道超车,我所创作的这个名为特摄的全新赛道是你们最好的机会。”
“要么,咱们合作共赢,我给B站带来巨大的日活和新用户和用户粘性,你们赚广告费和会员费。要么……”
顾南看了一眼手表,“刚才企鹅视频的副总也约了我下午喝茶。虽然他们不懂二次元,也不那么懂年轻人,但他们更有钱。”
这是赤裸裸的威胁。
但林宇不得不吃这一套。
因为《迪迦》的数据太诱人了。
热度虽然暂时达不到所谓的“火遍全网”。
但是潜力绝对是足够的。
只要能够保持质量,那么欠缺的,就只是时间。
那种用户粘性和讨论度,是B站目前最稀缺的。如果放跑了这条大鱼,被企鹅或者其他平台签走,他这个总监也就干到头了。
而且,顾南在谈版权时那种专业的架势,以及那种“不差钱”的底气,让林宇心里直犯嘀咕。
这小子,背后到底是什么家庭?
一般的学生,听到几十万的签约金早就签字了。
他居然连看都没看一眼金额,全程在扣版权细节。
这种人,要么是疯子,要么就是家里有矿,根本不在乎这点小钱,只在乎掌控权。
林宇深吸一口气,和身边的律师交换了一下眼神。
“顾导,你的要求超出了我的权限。”
林宇拿出手机,“我需要向总部请示一下。”
“请允许我先行离开一阵”
“请便。”顾南做了一个“请”的手势,转头对陈波说,“给林总监送行。”
林总监下楼回到车里,掏出了手机。
……
大半个小时后。
林宇重新坐回谈判桌,脸色有些复杂,但更多的是一种释然。
“总部答应了。”
林宇苦笑了一下,“顾导,你真是让我大开眼界。上面说了,鉴于《迪迦》的特殊性和潜力,我们可以签署更独特的合同。”
“您看这样,独家播放权归B站(大陆地区),周边权益归你们。但有一个条件。”
“什么?”
“我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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